今時今日,電郵騙案已是有點過時的手段之一,騙徒普遍會使用 Facebook 或 Whatsapp 等網上社交或即時通訊平台進行詐騙。作為科技界巨頭的 Facebook 及 Google,卻仍誤中電郵騙案陷阱,被立陶宛騙徒合共詐騙了 1.22 億美元(折合約 9.57 億港元)。
來自立陶宛的 50 歲被告里馬索斯卡斯(Evaldas Rimasauskas),跟同黨在拉脫維亞合謀假冒台灣廣達電腦(Quanta Computer)公司身分。被告馬索斯卡斯負責向 Facebook 和 Google 發出詐騙電郵,並偽造單據和文件向 Facebook 和 Google 追討欠款。Facebook 和 Google 職員卻真的誤以為其公司拖欠款項,向騙徒匯款,分別被詐騙了詐騙了 9,900 萬美元(折合 7.8 億港元)和 2,300 萬美元(折合 1.8 億港元)。當馬索斯卡斯收到匯款後,他便分別將款項存入位於拉脫維亞、塞浦路斯、立陶宛、匈牙利及香港的銀行戶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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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索斯卡斯目前已引渡至美國受審,他願意從交還 4,970 萬美元(約 3.9 億港元)騙款。法官將押後至 7 月判刑,預計馬索斯卡斯最高將會被判 30 年監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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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Facebook、HKET、Reuters、ezone.h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