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「派 $4,000 蚊」的關愛共享計劃,來到今月底 4 月 30 日就截止申請,合資格而又未填寫遞交申請表的朋友,記緊依時辦理申請手續(按此可下載申請表格)。據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指,截至上星期五(3 月 29 日)止,處方共收到約 240 萬份申請表格,並為約 130 萬位申請者發出申請確認通知,至於處方還收到 2,000 多份重複遞交的申請,相信歸因於市民擔心處方未收到申請表格有關。可能大家心中仍有跟關愛共享計劃有關的問題,現在就為大家拆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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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申請人交表後,會否收到申請確認通知?
會。若申請人在申請表填寫了香港流動電話號碼,職津處會在收到申請表後以 SMS 短訊發出申請確認通知;如申請人未有於申請表填寫香港流動電話號碼,職津處將以書面形式郵寄申請確認通知。
假如申請人有文件遺漏,職津處會額外給申請人兩星期時間補交資料,不受截止限期影響。
2)如未收到申請確認通知,可以怎辦?
職津處表示,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後 1 個月仍未收到申請確認通知,可致電熱線 3897 1088 或電郵 careandshare@wfsfaa.gov.hk 向職津處查詢。
要留意的是,重複交表不會影響申請人資格,職津處只會按首份申請提交日期排序處理,之後重複遞交的表格將不獲處理。
3)何時會有申請結果公布?
職津處預計在 2019 年 4 月核准首批申請。當處方完成處理申請後,會向申請人發出「申請結果通知書」。
如申請不成功或獲發放款項少於 HK$4,000,「申請結果通知書」會列出理由。
4)如申請成功,申請人將如何取得款項?
如申請成功,款額一般會在「申請結果通知書」發出後 7 日內,存入申請人在申請表格陳述以其本人名義開立的本地銀行帳戶(包括港元儲蓄及往來帳戶,但不包括聯名帳戶、定期存款帳戶、信用卡帳戶或外幣帳戶等),而職津處不會在發放款額後再作通知,因此申請人應確保填報的銀行名稱及帳戶號碼正確無誤。
如申請人未有以其本人名義開立本地銀行帳戶,須親身前往職津處領取現金支票,職津處會聯絡申請人另作安排。申請人可持現金支票到指定銀行兌換現金。現金支票的有效期為 180 天。
5)如在 180 天現金支票的有效期內都未到指定銀行兌現,能否在之後的時間申請補領?
如申請人於支票簽發日期後 180 天仍未兌現支票,支票便會失效,職津處一般不會重發已失效的支票。
如有特殊理由,申請人必須以書面向職津處申請補發支票,並列明理由,及退回已過期的支票。
6)如遺失現金支票,能否補領?
申請人如遺失現金支票,必須到警署報失,並以書面向職津處申請補發支票,並列明原因。職津處會確認有關支票是否已被兌現。
如支票未被兌現,職津處在與銀行確認報失的支票已被註銷後會安排補發支票,並聯絡申請人到職津處親身領取補發的支票。如支票已付現,職津處將不會安排補發。
7)申請人能否就申請結果作出上訴?
可以。如申請人不滿申請結果,並能提供充分理據,可於「申請結果通知書」發出後的 4 星期內,以書面提出上訴申請。
如上訴結果顯示申請人應得的款額較已領取的款額為高,職津處會將調整後的差額發放給申請人。若在職津處處理上訴期間,或在其他情況下,發現申請人已領取的款額多於合資格領取的款額,申請人則須把多收取的款額悉數歸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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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 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, ezone.h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