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大多的街道上都是燈火通明,駕駛人士一般只需要在入夜後開著車頭大燈便可,甚少機會會用上最高強度的高燈。不過,周不時還會有人投訴部分司機會亂開高燈,影響其他駕駛者的視線。而近日有網民則在街上拍攝到前方的士在後座上方擺放了兩塊鏡,樓主將其拍攝上傳至 「巴打絲打 Facebook Club」群組內,大罵「呢位的士佬放多兩塊鏡嚟反光好 X 街」,惟網民看到後卻異口同聲地指「撐的士佬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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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網民解釋指,的士所擺放兩塊鏡的位置,如果後方車輛是正常開著大燈的情況下,不會造成反光,但假若後方車輛用高燈照射著前方車輛時,該兩塊鏡才會發揮作用,將高燈的光線反射回後方車輛,所以不少網民都大讚的士司機:「幾好.比人用高燈,或者超光 Led 燈照可以反射」、「我覺得無問題,反高燈 X 幾好」、「防止高燈 L 」。惟樓主卻不認同大部分網民的解釋,指「日光日白停在燈位射到應,我跟車位就玻璃反射陽光,司機位俾其中一塊鏡射住」所以亦有網民認為雖然此舉能對付用高燈照射前車的司機,但在太陽猛烈時,還是應把鏡子收起比較好。
另外,根據《道路交通(車輛構造及保養)規例》,法例規定在有街燈或對頭車的情況下,不可以用高燈,以免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不便,甚至發生意外。而且無論使用何種車頭燈(燈絲、燈泡發光或白光燈),都必須有適當照射角度的低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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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巴打絲打 Facebook Club@Fb、運輸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