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過馬路時使用電話,是不少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不過如你在美國紐約這樣做的話,將會違反當地法律。只因紐約州參議院即將通過有關禁止過馬路時使用電話的新例,違者可遭罰款 US$25 至 US$250(約 HK$197 至 HK$1,963)不等。只有緊急情況下需要在過馬路時使用電話,以上罰款才可獲得豁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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紐約州參議院有關禁止過馬路時使用電話的新例,是連同使用電話發送短訊、電腦及上網等使用手機的行為都一併禁止,而該法案是於去年,由議會議員 Felix W. Ortiz 在紐約州議會上提出。至於上周參議員 John Liu 就提出了有關禁止過馬路時使用電話的新例版本,他表示:「其實很難不注意在街上步行時使用電話打短訊的人數,而且看到邊過馬路時邊使用電話發送短訊的人數,是相當驚人,因此希望新例通過後,讓大家知道離開電話,等待 5 秒鐘是可以的。」雖然新例是對市民有益無害,街道上低頭族數量隨時因而減少,可是參議院運輸委員會主席 Tim Kennedy 似乎對新例的成效存疑,他雖然強調自己是以所有紐約市民的安全為依歸,致力保護紐約市民,但有感新例有點越權情況,政府對市民的管治未免過於嚴苛。
其實類似禁止過馬路時使用電話的法例,紐約並非是全美首個設立的地區,早在 2017 年夏威夷檀香山已通過一條名為「Distracted Walking Law」的法例,禁止過馬路時使用電話,初犯者會被罰款 US$35(約 HK$275),再犯及第 3 次犯法,則會分別加重罰則至 US$75(約 HK$589)及 US$99(約 HK$77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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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 FOX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