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有「#」字的短訊,也未必安全!通訊辦表示,近日接獲市民查詢,稱收到以「#」號開頭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的懷疑詐騙短訊。通訊辦隨即聯絡當事人及與相關電訊商展開調查。通訊辦不排除有不法份子使用非法無線電干擾器發出訊息,正聯同電訊商及警方作進一步跟進。
【2月19日12:18更新】警方拘捕一男子,涉非法使用無線電干擾器發送含「#」號詐騙短信
或涉使用假基站
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,當市民途經假基站時,手機可能會短暫連接其網絡,騙徒可在假基站的系統自訂發送人名稱,包括有「#」字開頭,因此市民即使收到含有「#」字開頭的短訊,亦有機會是釣魚短訊。
通訊辦強調,根據《電訊條例》(第106章),任何人如沒有適當牌照管有或使用任何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;或設置或維持任何電訊設施,即屬違法。任何人參與該等非法活動即違反條例第8(1)條,並會遭受檢控。一經定罪,最高可判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五年。
「#」字開頭短訊是為應對釣魚短訊詐騙而設,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(通訊辦)於 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實施「短訊發送人登記制」,所有已登記參與該計劃的公司或機構,會使用以「#」號開頭的「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」發出短訊。
Source:Topick、方保僑
圖片:Lapcom @ Facebo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