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街上越來越多人非法使用電動滑板車在路上行走,同時更有不少因電動滑板車而發生的意外。有見及此,政府近日有意修例為電動可移動工具設立規管架構,當中包括:電動滑板車、電動單車、兩輪電動踏板車等,讓其可在單車徑上合法使用。運輸署正計劃於下半年在個別地方進行實地試驗。
- 政府有意立法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
- 電動滑板車、電動單車、兩輪電動踏板車等可在單車徑上合法使用
- 計劃下半年在個別地方實地試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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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輸署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,留意到近年電動單車、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變得普遍,但於去年 10 月至今年 3 月期間,共發生了 4 宗與電動可移動工具有關的致命意外,社會上亦有聲音要求政府對此類工具進行規管。
運輸署參考外國做法及本港實際情況後,認為香港地少人多,即使在非商業區亦會出現「人車爭路」的情況,所以建議電動可移動工具不應在行車道及行人路上使用,不過則可於單車徑上使用,作短途代步之用。同時,當局認為需就此類工具的速度、使用者年齡、安全裝置等作出規限,目前計劃於下半年在科學園及將軍澳進行實地試驗。
此外,政府亦有意為違反此類規定而引進罰則,運輸署同時會研究規管架構的可行性及執行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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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RTH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