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港不停車繳費系統明年底試行 11 月起可率先申請「車輛貼」

| 徐慧兒 | 22-10-2021 14:57 |
本港不停車繳費系統明年底試行  11 月起可率先申請「車輛貼」

早前立法會通過《2021年不停車繳費(雜項修訂)條例草案》,「不停車繳費服務」將於明年底在政府收費隧道及青沙管制區推出,屆時司機可以使用「車輛貼」遙距繳付隧道費,毋須像現時般在收費亭前停車付款。運輸署最新公告表示,車主如於 11 月 1 日前向運輸署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時,可同時預先申請「車輛貼」。

  • 「不停車繳費服務」將於明年底在政府收費隧道及青沙管制區推出
  • 司機可在 11 月 1 日起預先申請用於遙距繳付隧道費的「車輛貼」
  • 市民申請「車輛貼」時,需提供電子聯絡方式作日後發出隧道繳費通知之用

為配合明年底推行的「不停車繳費系統」,登記車主及車輛行駛許可證持有人如於 11 月 1 日起向運輸署牌照事務處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,如車輛登記及牌照、續領車輛牌照、更改個人資料或車輛資料的時候,可同時預先向隧道費服務供應商申請辦理「車輛貼」,以便系統開始後可不停車繳付隧道費。

運輸署最新的公告提醒車主在 11 月 1 日起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時,需提供電話號碼或電郵作電子聯絡方式,以便運輸署及隧道費服務供應商日後在有需要時,可透過電子聯絡方式向登記人發出隧道繳費通知等信息,如未有提供「電子聯絡方式」的申請將不獲處理。

至於遞交車輛相關申請時,已預先向隧道費服務供應商申請的「車輛貼」,供應商預計在明年中起開始郵寄「車輛貼」給預先登記的車主,相關派發詳情及使用方法將於稍後時間公布。與車輛有關的新版本申請表格可【按此】索取或到運輸署四個牌照事務處、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郵局取得。如「電子聯絡方式」有所改變,請在 72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、遞交已填妥的運輸署 TD559 表格或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網上服務通知運輸署。

「不停車繳費系統」暫定推行時間表:

  • 首階段(暫定):獅子山隧道、城門隧道、青沙管制區
  • 第二階段(暫定):香港仔隧道、海底隧道、東區海底隧道、大老山隧道
    *西區海底隧道及大欖隧道,則需在接收有關隧道的擁有權後,實施不停車繳費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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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運輸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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