迪士尼經典動畫角色小熊維尼(Winnie the Pooh)相信無人不識,這個角色在 1926 年 10 月首度推出,之後由迪士尼重新繪製推出動畫後,成為全球知名的卡通人物。根據美國法律規定,作品推出超過 95 年後,即進入公有領域,因此小熊維尼這個角色的版權自今年 1 月 1 日起,正式向大眾開放,可免費分享和進行二次創作。
-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,作品推出超過 95 年後,即進入公有領域
- 小熊維尼這個角色的版權自今年 1 月 1 日起,正式向大眾開放,可免費分享和進行二次創作
- 版權開放範圍暫時只包括 Milne 該年所著的原創故事、想法和人物角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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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外國媒體報道,小熊維尼最初是由英國作家 Alan Alexander Milne 所創作,首度問世是在 1925 年,當時是刊登在倫敦的報紙上,在 1926 年 Milne 推出《小熊維尼》故事書。至 1961年時迪士尼向 Milne 的遺孀買下版權並重新繪製,在 1966 年起推出新版動畫,角色形象才變成今日一般大眾熟知的外貌。
根據美國版權法規定,作品在出版日期後的 95 年即進入公有領域,因此 1926 年正式出版的《小熊維尼》在今年 1 月 1 日也正式進入公有領域的範圍,這意味著小熊維尼這個角色的版權從此向大眾開放,任何人無須授權或支付任何費用,即可使用小熊維尼的名字進行二次創作,或分享當年故事書中的內容。
不過要留意,版權開放範圍暫時只包括 Milne 該年所著的原創故事、想法和人物角色。迪士尼推出的那隻紅衣黃色小熊版本,是在 1966 年才推出,因此版權依然握在迪士尼公司手上,若要使用迪士尼版本的小熊維尼的圖像或影音,仍需取得迪士尼的授權,否則可能面臨這家動畫公司的訴訟或求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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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independ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