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ple 捲 HK$2XXX 億天價訴訟!Photos 人臉辨識被控侵犯私隱 原告需做足 1 件事方望獲賠

| 蘇家華 | 09-08-2026 08:5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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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ple 捲 HK$2XXX 億天價訴訟!Photos 人臉辨識被控侵犯私隱 原告需做足 1 件事方望獲賠

Apple 再陷大型私隱官司!美國法院日前批准一宗涉及 Apple Photos 人臉辨識功能的集體訴訟進入下一階段,一眾原告指控 Apple 未經同意就收集及分析用家臉部生物識別資料,涉嫌違反美國伊利諾州的生物辨識資訊私隱法 BIPA。如 Apple 敗訴的話,可能需支付高達 US$325 億(約 HK$2,549 億)的天價賠償!值得留意的是,原告們是需需做足 1 件事,方能有望獲賠的,到底這是甚麼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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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ple 再面臨集體訴訟

Apple 今回再度面臨的集體訴訟,是於 2020 年 3 月出現。當時約 10 名 Apple 用戶發起集體訴訟,指控 Apple Photos app 的「人物」功能違反美國伊利諾州的生物辨識資訊私隱法 BIPA,而 BIPA 賦予公民「控制其生物識別資訊的權利,要求品牌在收集資訊前會發出通知,並讓公民有權拒絕同意」。這 6 年以來,該集體訴訟草擬了經過 4 次修改的起訴狀、多年的證據蒐集與整合,以及品牌多次試圖駁回訴訟的努力,最終當地法院於 6 月批准集體訴訟進入下一階段。

細分 3 個集體訴訟類別

據外媒發現的訴訟相關認證文件,可知現時原告所代表約 650 萬用家是自 3 個擬定的集體訴訟類別:

  1. Local 裝置集體訴訟:當中代表所有伊利諾伊州居民,只要其 Apple 裝置在 2016 年 9 月 13 日至今的任何時間,有將其照片添加至 Apple Photos app 的「人物」之中。
  2. iCloud 子類別:所有在 2016 年 9 月 13 日至今擁有 Apple 裝置,且該裝置在「人物」之中儲存了以其姓名或其他標記的照片,並啟用 iCloud 照片儲存功能的伊利諾州公民。
  3. iCloud 人臉辨識子類別:所有在 2025 年 3 月 25 日至今擁有起用 iOS 17.6、macOS Sonoma 14.6 或 iPadOS 17.6 或更高版本的 Apple 裝置,且滿足以下條件的伊利諾州公民:

原告們多做 1 件事即可獲賠?Apple 這樣回應?

BIPA 規定,對於每宗過失違規的行為,賠償金額為 US$1,000(約 HK$7,843),而每宗故意或魯莽的違規行為的賠償金額,則為 US$5,000(約 HK$39,212)。是故 Apple 被認定是需就以上集體訴訟負上責任的話,則可能面臨高達 US$325 億(約 HK$2,549 億)的總索償。不過,原告仍需交出充分理據,證明 Apple 違反 BIPA 的話,方能獲得賠償。其實對於這宗集體訴訟,Apple 曾提出反對及要求上訴,惟有關請求已被法院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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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科企精選消息】

Source: 9to5Mac

Apple Photos app 的「人物」功能被指控違反美國伊利諾州的生物辨識資訊私隱法 BIPA,該法例保障公民控制其生物識別資訊的權利。

若 Apple 敗訴,可能需支付高達 US$325 億(約 HK$2,549 億)的賠償,每宗違規行為的賠償金額為 US$1,000 至 US$5,000 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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