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公司對員工遲到會處以懲罰,但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若僱員是按時計酬者,僱主只能扣除與該僱員缺勤時間成比例的款額。想不到近日有網民就爆料,指有大型連鎖運動服裝店因爲兼職遲到 16 分鐘,最後竟扣除了 $1000 人工,足足等於兩天的工資。事主最後辭職並向勞工處求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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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主在討論區出帖,指自己做兼職人工只有時薪 $50,但因爲遲到公司竟直接扣薪 $1000。事主明言:「無左兩日錢,真係頂唔順,已辭職。」事主其後放出一張連鎖運動服裝店的員工合約。合約上列明,員工遲到或早退一個月累積計算達 15 分鐘,就不需要補鐘或扣錢;但若累積計算達 16 分鐘,每遲 1 分鐘需補 5 分鐘或即時扣 500 元。事主解釋,當初簽約時合約上列明遲到僅扣 $25,然而半個月後公司竟將金額由 $25 加到 $500,但查詢後卻被通知說:「你簽咗約同意咗」。而且,該合約上寫明「員工因個人疏忽導致公司虧錢,員工要賠償所有損失。(比如︰少收客人錢)。」,事主最後決定向勞工處求助。
不少網民都覺得不妥,留言說:「其實真係有唔小公司扣遲到」、「好多公司究竟係唔識勞工法例呀,定以為自己啲僱員唔識勞工法例呢?」、「好似大耳窿」、「遲小小無左 $1000 太過份啦」、「玩累績先得 15 分鐘咁_街」、「睇見呢段野火都嚟埋啊」、「香港生活真係壓力大,唔怪得有咁多情緒病患者」、「繼續幫呢啲人打工只助大不良風氣。」
但亦有網民指出:「唔明咩心態,遲到當老馮」、「員工守則大忌是遲到」、「其實可以唔遲到㗎喎」、「守時唔係應該架咩?」其實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《僱傭條例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、利益或保障的含意,即屬無效。同時,如僱主非法扣除工資,一經定罪,可處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一年。現時勞工處將跟進並調查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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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Lihkg